浙江政法聯(lián)律師事務所,原名浙江省第四律師事務所,是經浙江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省直屬律師事務所。本所由一批長期從事政法工作的老同志以及法學研究工作者、法學教育工作者、仲裁員等專門人才所組成。他們均有深厚的法學功底和豐富的律師實務經驗,在他們的傳幫帶下,培養(yǎng)出來一批優(yōu)秀的年輕律師。全所現(xiàn)有42名執(zhí)業(yè)律師、6名實習律師和律師助理、3名行政人員。本所自1985年6月成立、2001年2月改制、2008年6月轉制以來,堅持忠實于法律、忠實于人民、忠實于事實,講究辦案質量,注重社會效益。在經濟、科技、刑事、民事、行政以及涉外、非訴訟等法律業(yè)務上都具有較強的實力。所辦案件中,有的被多家報刊、電臺、電視臺報道;有的被拍成電視連續(xù)??;有的被收入《高人民法院公報》、《中國法律年鑒》、《行政訴訟法詞典》、《中外行政案例選評》等權威書刊,在社會上產生較大影響。曾被評為浙江省省直文明律師事務所。本所堅持通過律師實務開展法學研究,先后編撰出版《律師文集》三集。許多律師結合辦案著書立說,編寫教材、論文,總數已達千余篇。很多在報紙、刊物、電臺等新聞媒介上發(fā)表,有的還獲優(yōu)秀論文獎。本所曾多次與臺灣、香港、澳大利亞、美國、加拿大、英國等地的律師、法學學者交流、協(xié)作;與華東暨湖南等八省市法學會所屬的12個法律服務機構進行法律服務聯(lián)網。從而立足浙江,面向全國,擴展海外,拓寬了法律服務的范圍。本所堅持全心全意為當事人服務的宗旨,竭誠為社會各界人士、為海內外朋友服務。